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:
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(第四届)三年任期届满,国家认监委将对新一届技术专家组进行遴选和任命,请各有关单位根据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管理办法》(国家认监委2013年第15号公告)和自身实际情况推荐人选并填写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。
请在2016年7月1日17:00(以收到为准)前将填写完成的推荐材料报送各技术专家组协调员(联系方式见附件2),纸质版本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报送,电子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报送。国家认监委将根据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管理办法》确定各技术专家组成员并予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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